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征集发布活动的公告
为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与国际合作,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及有关单位共同举办届“‘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征集发布活动”。
现将活动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简介
本次活动紧紧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密切跟踪前沿科技发展,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环保(碳中和)、医疗健康、新材料、电子信息、安全应急、文化创意、农业新技术、创新型服务等领域,面向 APEC 经济体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范围内征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活动将成立由各领域着名专家,科创企业家及投融资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经过初审、复审、现场考察等环节,对征集入围的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评审。终入选成果将于 2021 年 11月26日-28日主办的第 11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上进行发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协办单位:APEC 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APEC SME ServiceAlliance)
东盟与中日韩(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ASEAN+3SME Service Alliance)
承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新技术产业投资分会
三、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企业基本条件
1、申请企业是在 APEC 各成员体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范围内合法注册和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
2、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二)成果所属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环保(碳中和)
医疗健康
新材料
电子信息
安全应急
文化创意
农业新技术
创新型服务
(三)成果技术要求
1、本次活动重点征集处于境内外水平,具有的先进性、创造性及性的技术创新成果。可以是高精尖原创技术硬核科技产品,也可以是细分领域的突破性或颠覆性技术创新产品,具有较高技术门槛和明确的应用场景,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水平。
2、申请成果应为 2020 年以来面向市场发布的新技术产品,拟在第 11 届 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上首次面向市场公开发布的产品在评审时优先考虑。
3、申请成果须真实、合法、健康,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任何不良信息。
四、活动流程
本次技术创新成果征集发布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分为以下阶段。
阶段:成立专家委员会(2021 年 7 月-8 月)
组委会成立专家委员会,由各领域着名专家,科创企业家及投融资专家等组成。
第二阶段:成果征集(2021 年 8 月-9 月)
通过权威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告,通过各征集渠道征集申报成果。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2021 年 10 月)
专家委员会 10 月底前完成对入围成果的评审工作,评选出不超过 60 个技术创新成果。
第四阶段:成果发布(2021 年 11 月下旬)
主办单位将于 11 月下旬在西安第 11 届 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上举办专场发布活动,现场正式发布“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第五阶段:宣传对接(2021 年 11 月底之后)
所有入选成果将通过境内外权威媒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后续将为入选成果提供媒体宣传、融资对接、技术咨询、合规辅导、市场推介等、专业化的赋能与支持。
五、征集渠道
本次技术创新成果征集将主要通过以下渠道推荐:
(一)活动主办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二)活动境外协办支持合作单位;
(三)全国各省级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
(四)各相关行业协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荐的技术创新成果,需至少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业内专家联名推荐。
六、申报事宜
(一)报名方式
请申报企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ood205@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盖章版)寄送到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协会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东里五号 219房间
联系人:梁晋鄂电话:13521017505
(二)有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来源:山西省食品工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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