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小杜 发布时间:2021/12/29 8:46:55 浏览次数:208 信息分类:
休闲食品协会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受国家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九批)》,并向全社会发布。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部署,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将组织罐头行业的推荐申报和初审工作,现就开展第九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1.升级产品:主要是指质量稳定可靠、性能优良、消费趋势的高品质罐头产品。
2.创新产品: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计,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罐头产品。
二、基本条件
(一)产品的制造企业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产品的制造装备、技术和工艺处于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使用应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三)产品须符合相关市场准入的要求。
(四)产品在节能环保、舒适耐用、营养健康、安全益智等方面已取得显着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三、程序及要
(一)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包括跨区域企业集团)可申报升级或创新罐头产品同一品类产品各2个。
(二)确定的升级和创新消费品,将编入《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九批)》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展览展示、新闻发布、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微信及支持主流媒体等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三)请有意申报的企业于2022年2月14日前将汇总表一份、申报书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等,一同报送我协会。每个产品提供不超过2分钟的展示视频材料
(四)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官网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艳萍
联系方式:13701069747
邮箱:cn_ccfia@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二楼
邮编:100081 (来源: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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