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休闲食品新闻 >> 海关进口食品标签新变化

海关进口食品标签新变化

编辑:小旭  发布时间:2021/10/4  浏览次数:394  信息分类:休闲食品招商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关于进口食品标签有了新规定,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变化。

2019年10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70号公告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办法》,对进口鲜冻肉类、进口水产品、进口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做出了新的规定。

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此款规定内容为沿袭2011年1月4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6号公布并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对进口鲜冻肉类的标签要求。因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随着《办法》的发布而废止,进口鲜冷冻肉类的标签要求在此款体现。

对于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此款规定内容为沿袭2011年1月4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5号公布并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对进口水产品的标签要求。因原《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随着《办法》的发布而废止,进口水产品的标签要求在此款体现。

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来源:海关发布)

关注火爆休闲食品招商网公众号

您留言,我回电!帮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产品!

提示:留言后企业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 *姓名:
  • *联系电话:
  • *留言内容:
  • *验证码:

温馨提醒:找产品,多留言,多咨询降低投资风险!为保障您的利益,建议先考察,再合作!

【加入收藏】 文章标签:海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册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火爆休闲食品招商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