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定市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
2.居家饮食要注意安全,加工食物应烧熟煮透,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食用凉拌菜、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去皮后再食用;泡发木耳、银耳,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菜、野蘑菇;不购买和食用发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土豆;不食用河豚鱼。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餐前、便后要彻底洗手消毒;取餐排队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正确佩戴口罩;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合理点餐,杜绝浪费。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风险管控
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再食用前应烧熟煮透。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特别提醒
广大群众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病情。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例、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
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请立即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来源:高阳之声公众号,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