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辖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连日来,定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定南县内售卖肉类、果蔬、熟食相关市场主体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以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对全县生肉店、熟食店等个体工商户进行上门指导,明确规范要求,督促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管理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限期自查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
二是以点带面,检查各项指标。在开展“生鲜灯”整治的同时,还对相关市场主体的卫生状况、进货查验、健康证明等各项进行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结合,维护市场诚信消费环境的同时更要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
三是加强宣传,形成社会监督。在整治行动中向商户宣传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向购物的消费者普及如何鉴别“生鲜灯”,让其了解“生鲜灯”的欺骗性,鼓励消费者自觉加入社会监督的行列中,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性。
截至目前,已向辖区4家农贸市场、83家经营主体宣传了法律法规,鼓励辖区经营户提前达标,提前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效的前期衔接与长效落实。下一步,定南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农贸市场、商超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