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罐头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通知
编辑:洁洁 发布时间:2021/8/19 8:48:03 浏览次数:257 信息分类:
休闲食品协会
各相关企业:
《关于请组织推荐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通知》的通知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将组织推荐一批罐头食品产品或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主体应为拥有相关产品、品牌产权的食品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生产资质、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请主体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3、被推荐的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已投入生产并实现销售,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优先考虑深加工食品产品。
(二)增品种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2018年1月1日(含)以后上市销售的食品产品:
1、采用新食品原料、新加工方式生产。
2、在产品设计理念、食用方式、外观形象上加以创新,提供新颖的消费体验并取得较好的市场反响。
3、拓展新的细分食品产品门类,并受到消费者认可和欢迎对传统地方特色食品进行工业化生产,有利于扩大销售半径和推广饮食文化。
(三)提品质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食品产品:
1、通过在生产中应用新工艺、新技术,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被国内外消费者广泛认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要。
2、在原料选用及生产制造全过程突出营养、健康、绿色、有机等理念,符合消费潮流和趋势。
3、生产制造装备、工艺或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4、关键品质或质量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和绝大多数国内同类产品水平。
(四)创品牌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食品品牌:
1、资产规模、销售额、品牌价值或影响力达到国际、国内龙头水平、且近几年国内外排名基本保持稳定。
2、近三年企业规模、品牌影响力或行业排名持续大幅提升,在业内或消费群体中受到广泛关注。
3、在某一细分产品市场中占有的领导地位,已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该类产品与该品牌之间的直接映射关系。
请各申请企业于2021年9月15日前向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提出申报申请并通过“三品”申报系统(http:/www.sanpin.org.cn)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网络材料经我会后台初审通过后,统一报至工信部。
每个申请主体申请的产品或品牌不超过3个,申请主体对企业资质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申报并通过评选的企业、产品将由工信部消费品司统一安排在第30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上的“三品”专项行动展示区进行集中展示。
联系人:罗艳萍
电话:010-6839641513701069747
邮箱:cn_ccfia@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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